0519-85175888

常州公交老IC卡租金的情况说明,办卡超过20月就没有卡租金可以返还了     

  公交为公共交通企业,并不生产IC卡及其配套设备,由于当时选用的是符合国际标准的、法国原产的MIFARE非接触式IC卡,卡的购置成本较高,我公司自2001年10月1日起根据《关于核定公交IC卡收费系统有关价格的批复》(常价服[2001]第205号)文件精神,收取卡租金30元/卡。具体内容如下:乘客在租用公交IC卡时,需一次性预付IC卡租用金30元,租用金标准每月1元,自租用当月起,30个月后IC卡归乘客个人所有;在租用期内,如乘客需要退卡,经检验完好无损,扣除已使用月份的租用金(每月1元使用月份),退还租用金余额。

  随着公交IC卡全国性大量普遍使用,IC卡制作成本下降,并根据《常州市公交优先发展实施方案》提出的“惠民、便捷、舒适、准点”的公交优先总目标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公交“低价惠民”政策,鼓励市民乘公交出行,更好地改善我市交通环境,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,根据常价服[2010]93号文件《关于降低我市公交IC卡租用金标准的通知》,决定从2010年5月1日起调整公交IC租用金,具体内容如下:公交卡卡租金在2010年5月1日之前为30元,每月扣除1元;5月1日后卡租金为10元,每月扣除0.5元。至2010年5月1日止,IC卡租用金余额大于10元的部分将在下次充值时一次性自动转入该卡的电子钱包中。如办卡超过20个月就已经没有卡租金可以返还了。
  现公交IC卡已于2010年12月9日移交给市民卡公司管理,常州公交目前只办理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卡、残疾人卡和普通高中学生卡年审业务。

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服务中心
2014年6月2日